治
病
救
人
今年以来,大新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依规执纪处理的硬度与教育帮扶、大胆起用的温度相结合起来,让问题党员干部破解“破罐破摔”心结,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产生纠偏改错的内生动力,重新焕发工作激情。
抓早抓小,让问题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中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着重在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上下功夫,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只要没有达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给予改正的机会;对公职人员,在其行为尚未达到违法、犯罪时,对其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函询的方式,对其进行提醒、震慑、警示,敦促其回头是岸,悬崖勒马。据统计,1—6月份,该县在巡查中发现的“三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违反“六项纪律问题”、八项规定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问题线索条,除5条按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外,其余条均按第一种形态处理,占比高达98.44%。
疏导思想,让问题党员干部心悦诚服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始终对问题党员干部耐心细致进行思想疏导、解开心结,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跌倒者”站起来。如某乡镇政府干部赵某在扶贫工作中,因对脱贫对象底子不清,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某村两个脱贫跟踪户重复“双认定”,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赵某因此被给予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赵某认为这只是工作中的一点小差错,没必要给予“这么大的处分”,组织这样做是有意和自己过不去,以致产生“破罐破摔”,消极抵触情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精准分析赵某的心理特点,多次回访,对其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开导,讲解有关纪律规定,并阐明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教育引导,赵某慢慢解开思想疙瘩,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表示诚恳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决定。
委以重任,让问题党员干部看到希望
县纪委监委对触犯纪律的党员干部严查严处的同时,探索提升受处分党员的积极性,让他们改正自我立新功。如某乡党委书记因在脱贫攻坚战中群众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被给予党内警告,并被免去乡党委书记职务。作出处分决定后,该县并未对其一棍子打死,而是框定时间对其整改表现进行考察、检验,充分给予其认真改正错误的机会。经半年的考察、检验合格后,调往新岗位,使其重拾自信,积极投身到新的工作中去。
文
王咏平编辑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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