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新镇街道禁停路段启用交通监控设备抓拍违停行为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于年7月5日起对大新镇政府门前街道(X县道19km十m至21km十0m),即大新镇容武路口交通红绿灯处往大新政府至大中村武林?路口路段车道内实行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对机动车在8:00至20:00时间内违反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监控设备抓拍,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6月24日
来源:平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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