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警方ldquo断卡行动rdqu

信息网络犯罪被刑事拘留。据悉,“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在打击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这一项违法犯罪行为中,大新县公安局共查处4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9个,刑事拘留5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4人。受理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10起,行政处罚10人。其余人员被依法训诫。

年初,家住桃城镇大岭村的赵某平(男,18岁),在南宁认识一个“老板”。“老板”给他介绍一个项目是收购银行卡,如果收购5张银行卡就可以得到元。虽然不知道对方收购银行卡去做何用,看见操作如此简单,却能收入不菲,赵某平怦然心动,立即赶回大新找到同年纪的许某豪、赵某民、黄某喆等6人,应允给予报酬,指使他们去办理电话卡和银行卡,并设置银行卡统一密码。赵某平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连同收到的卡在县城交易给那位“老板”,从中获利。之后,因涉案,赵某平交易出去的卡全部被冻结,被“老板”叫人退回给赵某平。直至8月8日被抓,仍有部分银行卡留在赵某平家里。

目前,赵某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年初,桃城镇大岭村某屯群众涉及买卖银行卡现象有所冒头,赵某光(男,37岁)在与同屯人赵某敏、黄某彪接触中,得知买卖银行卡可以轻松赚钱,出售每张银行卡加上电话卡可以立取元。在利益驱使下,明知对方说拿银行卡去用于网络赌博“跑分”用,且在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赵某光仍坚持去办理电话卡,将银行卡卖给赵某敏、黄某彪。

目前,赵某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年6月下旬,家住雷平镇新贵村的梁某振(男,26岁),在隔壁屯“大哥”的介绍下,称可以拿银行卡去帮别人转账,转十万就得元。见赚钱如此简单和暴利,梁某振心存惧怕。但在“大哥”的心里安慰下,梁某振决定“干一票”。年7月,这位“大哥”将梁某振带到南宁某小区内,用梁某振的4张银行卡交给跑分团伙用于转账。直至被抓,梁某振的银行卡“跑分”转账流水达21万元,非法获利元。

目前,梁某振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和银行卡的人,就是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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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新公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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