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
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崇左交警现对近期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典型案例
01
案例一:搭载孩子醉酒驾驶事故身亡
年11月29日16时30分许,农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线由江州区板利乡往崇左市区方向行驶,行驶至江州区辖区省道线km+m路段,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莫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搭载两名儿童)发生碰撞,造成莫某及两名儿童当场死亡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小型轿车驾驶人饮酒(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违法超速行驶。
02
案例二:醉酒驾驶事故当场死亡
年05月03日07时40分许,黄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G线由雷平镇方向往堪圩乡方向行驶,行驶至大新县辖区G线km+m路段,与对向行驶农某驾驶的无车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农某在事故现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与对向有来车时跨越中心黄色单实线占道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饮酒后(达到醉酒驾车标准)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03
案例三:酒后驾驶,追尾事故致人死亡
年05月12日19时50分许,农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G线由雷平镇方向往桃城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大新县辖区G线km+m路段,与同向胡某驾驶的二轮人力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胡某某在事故现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小型轿车驾驶人饮酒后(达到醉酒驾车标准)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
交警提示
1
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
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到场处理。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
减速慢行,礼貌避让
道路宽直,视线良好,不盲目加速,不开英雄车;前车占道、行人横路,要礼貌让人,不强行超车超人;繁华路段、交叉路口,人多车多,应礼让三分,不开抢道车。
3
拒绝酒后驾驶
饮酒会导致人体视力下降,触觉、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及时、准确判断,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守法,是安全的前提
事故,是违法的结果
每一位驾驶员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平安是福,生命至上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