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

奖关于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根据全市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基础上,经过综合比选,研究提出了拟表彰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年4月1日至年4月5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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