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交警一周集中收监16名危险驾驶罪罪犯
今年以来,大新辖区共发生了27起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为目标,大新交警持续开展打击酒、醉驾行动不放松。本周,大新交警配合县人民法院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16名犯罪人员收监,有力震慑了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
(8月10日,3名危险驾驶罪罪犯被押解至大新县看守所。▲)
(8月11日,6名危险驾驶罪罪犯被押解至大新县看守所。▲)
(8月12日,2名危险驾驶罪罪犯被押解至大新县看守所。▲)
(8月13日,5名危险驾驶罪罪犯被押解至大新县看守所。▲)
其中,有2名不愿意主动接受收押没关系,我们可以带着手铐到家里“接”!(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凌某保、凌某建强制执行▲醉酒驾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直接成本
=
约束至酒醒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
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终身禁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
触犯《刑法》,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以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适当饮酒,交流感情,愉悦身心,但切勿让好事变坏事。对于酒后驾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大新交警一直零容忍!各位驾驶员朋友,如果您喝酒了,请一定要放下手中的方向盘,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根植于心,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记覆车之鉴,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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