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税务税惠活水润泽实体经济土壤

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激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年,国家在“允许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这一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将纳税人享受优惠的时间提前至7月份,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

为助力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向优,崇左市税务局以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精准落地为切入点,主动靠前服务,结合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企业在落实税费政策、支持科技研发、推动绿色环保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展开调研,用精准、高效、优质的服务帮助企业享受税惠红利,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提前在7月可以兑现,让企业有充足的资金继续投入研发,进一步激发了我们创新发展的动力。”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天海表示。

当地税务部门从调查研究中了解到,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延长锰产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并开始布局和涉足锰酸锂、四氧化三锰及中低碳锰等产业,实现技术升级、产业扩围,其中四氧化三锰技术在申请发明专利阶段,现阶段急需资金投入支持项目推进。

为助力企业研发成果尽快落地,针对调研发现问题,大新县税务局组织党员服务团队,迅速锁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预缴申报由10月份提前到7月份即可享受”该项政策利好,第一时间到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并围绕研发费用界定、归集、填报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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