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多项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已被罚投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

吴墨编

深海

4月18日,日海智能发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年4月18日下午14:30;日海智能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肖建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7%。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徐雅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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