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化县炉观镇大新至小塘、月弓桥至长岗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新化县交通运输局以新交2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化县炉观镇大新至小塘、月弓桥至长岗公路改建工程
2.2项目概况:炉观镇大新至小塘公路改建工程全线长4.公里,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路面结构分为:底基层为12cm级配碎石,基层为15cm水泥稳定碎石层,面板为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1cm沥青表处封层,面板砼的弯拉强度不低于4.5Mpa,水泥砼标号为C30号。公路等级:四级,汽车荷载:公路—Ⅱ级。月弓桥至长岗公路改建工程全线长3.公里,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路面结构分为:底基层为12cm级配碎石,基层为15cm水泥稳定碎石层,面板为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1cm沥青表处封层,面板砼的弯拉强度不低于4.5Mpa,水泥砼标号为C30号。公路等级:四级,汽车荷载:公路—Ⅱ级。
2.3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化县炉观镇大新至小塘、月弓桥至长岗公路改建工程全部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4本次招标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在近五年内(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具有2个相应类似工程业绩。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项目总工应具备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年度D级或最近两年(年和年)连续评为C级,或最近三年(~年)连续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8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年5月24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4.投标保证金4.1投标申请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帐户转帐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以年6月18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招标人指定帐号为准。截止时间前未到帐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款项来源须注明“新化县炉观镇大新至小塘、月弓桥至长岗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保证金。
4.3保证金交纳账户:
帐户名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联系人:方向阳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