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消耗友人“信任”
诈骗余万元
领刑13年!
12月17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程担任审判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徼违法所得.85万元,返还各被害人。
基本案情
年5月至年5月,被告人黄某以能为被害人提供养殖产品并可“先用后付”、有高利润分红生意、可低价代拍网拍车辆、帮寻名医治病、代为购买驾照、低价代购工程车辆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又以借钱、合伙投资、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先后多次骗取20名被害人财务共计.85万元用于赌博、偿还赌债和个人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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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来源:大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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