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阜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界首市纪委监委对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洪保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洪保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洪保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太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太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洪保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太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阜阳市纪委监委)
洪保荣简历
.10太和县大新区李阁乡共青团干部(县委组织部招聘);
.07太和县大新区胡总乡党委委员;
.04太和县胡总乡党委委员、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信访秘书、团委书记;
.04太和县胡总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信访秘书、团委书记、纪委书记;
.07太和县胡总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05太和县胡总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08阜阳行署人事局录用为干部);
.09太和县胡总乡乡长、党委副书记;其间:.08—.06安徽省委党校大专班(函授)党政专业学习;
.01太和县胡总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08-.12中央党校本科班党政专业学习;
.05太和县胡总乡党委书记;
.02太和县洪山镇党委书记;
.04回县城待安排;
.11太和县乡企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保留正科级待遇);其间:.09—.07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08太和县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保留正科级待遇);
.08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01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主持县经信委全面工作。负责太和县工业建设推进指挥部、太和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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