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黄艺滥用职权

“零距离”旁听庭审

以案为鉴敲警钟

以案示警明纪

“我认罪认罚,认罪悔罪。”黄艺在庭审现场作最后陈述。

8月12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大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黄艺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大新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纪委监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外事和边境事务局等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到场旁听庭审。

出于疫情防控要求,该案采用“远程视频审案”方式进行。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黄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员给予好处费59.5万元,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资格,同意以缴代建,并给予优惠政策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万元的全过程。

大新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黄艺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退出的59.9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看着曾经的同事落到如今的下场,也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们手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坚决守住底线,为自己为家人也千万不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参加旁听庭审的一名干部感慨道。

黄艺案件是大新县纪委监委今年查处的典型案件之一,整个庭审过程发人深省,鲜活的身边人、身边案,“零距离”的感受让旁听者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用‘身边案’让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能更好地达到以案示警明纪的作用。”大新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农乃林表示。

近年来,大新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在抓好案件查办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开展旁听庭审、谈心谈话、回访教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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