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就好好过马路,不然,什么时候被人揍了都不知道。
这不,大新县的黄某,就因这“霸气”式过马路,被车主给暴打了一顿,虽说后来车主赔了钱,但还是痛在自己身上了不是。
年9月25日下午6点左右,赵某驾驶小汽车从大新县城返回大新县恩城乡,在途经某村口时,与在村里喝喜酒刚出来的黄某相遇,因黄某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中间,并且没有要让路的意思,赵某一时火冒三丈,便下车殴打黄某,致使黄某受伤倒地。
黄某受伤后被送到大新县雷平卫生院抢救,因伤势严医院住院治疗12天,共支出医疗费.44元。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
经法院主持调解,赵某已赔偿黄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元,黄某对赵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日前,大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男子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零四个月。
说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过个马路,就别太嚣张了(难道……有路怒症?)车主这暴脾气也不行啊,俗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来源:大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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