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客户钱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由于工作原因常驻国内,为了节省上下班时间,她决定在工作的城市购房安家。经过多方比较看上了一套心仪的二手房。钱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大新中国的客户经理小新。根据钱女士的情况,大新银行中国不但可以为她提供港币、美元或人民币最长可达30年的按揭贷款,而且还为钱女士解决最头疼的问题:买房人首付款只有港币,而卖房人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内收外币。
钱女士按照小新的指引,将首期款港币汇入大新中国,与卖方签署房产交易结汇资金监管协议,将资金放在大新中国为客户特设的房产交易结汇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交易完成前的资金安全。同时,钱女士提交了申请按揭贷款所需的材料,很快获得贷款批准。
不出半个月,房产顺利转到钱女士名下。监管的首期款资金和按揭贷款的港币结汇成人民币转入卖方的指定账户。钱女士非常满意小新高效又贴心的专业服务。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
所需材料:
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2.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
3.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有效证明;
4.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
以上所需材料仅供参考,根据各地监管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如需得到更多的帮助,请致电给您大新银行的客户经理或大新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小贴士:
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住商品房(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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