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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蓝常说,备战法考不能莽,盲目前进,忽视方法,不仅浪费时间,学习效果也难以保障。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想让备考更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我们需要对法考的命题趋势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这样可以让备考更有方向性和着重点。
下面,小蓝会结合最新的年法考考题,分析一下过去几年法考的命题趋势变化,总结出年法考需要注意的备考要点。
01
考点新,综合考
重者恒重,新增必考,这是法考圈长久以来的命题规律。
从21年考题来看,新增内容依然不容忽视,而且有大量新增知识走进了主观题试卷,这其实已经从侧面说明了新增内容的重要性。
而且,在客观题中,新增内容的考试难度也有所提高,开始往综合考查的方向偏移。比如下面这道客观题,不仅考了新增的,还考查了:
年2月28日晚上11时,甲从其所住三楼上朝楼下扔了4袋垃圾,正好砸在自家汽车上。如现在进行审理,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三楼不属于高空,即使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后,甲也不构成高空抛物罪
B.甲扔的垃圾砸在自家汽车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即使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后,甲也不构成高空抛物罪
C.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甲不成立犯罪
D.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甲构成高空抛物罪
这要求我们,备考过程中,不要把知识点完全割裂开来,单独记忆或理解,要学会横向比较和纵向联系,构建知识脉络,深挖知识要点。
此外,大家还要多注意一下社会性热点。年法考中有很多热点类题目,比如“货拉拉案”、“家长抢红包案”等等,22年法考应该也不会缺少类似的考题,毕竟法考越来越侧重考察考生的法律运用能力。
02
案例化,考实务
在21年法考的考题中,几乎已经找不到“白给分”的题目,每一道题基本都要经过一番辨证或推理。
而且,法考考题逐渐向案例化发展,将法理和法条融入一个个案例中,以此来考查考生的实务能力;同时,案例的表述也呈现出“去白话”的趋势,题干也好,选项也好,均以法言法语为主,这对于考生的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如下题所示:
关于药品犯罪的认定,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抽象危险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是具体危险犯
B.擅自进口药品在国内销售,不能构成销售假药罪,但可能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C.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禁止使用药品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D.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提供假药给他人的,构成销售、提供假药罪
换句话说,现在的法考所选拔的人才,更突出专业性和综合性,如果想要顺利通过法考,一定要给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03
弱技巧,全面考
以前在司考时代,客观题的4个选项大多会围绕一个考点,你就算无法直接选出正确答案,也可以通过排除法来筛出正确答案。可是如今,客观题的多个选项会出现多个考点,你很难再靠排除法去筛答案。
想通过法考,你必须要对知识点有一个相对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每一个选项都要有准确的判断,这样才能保证正确率。
另外,法考设问的变化也要引起注意,21年刑法的“观点展示”打懵了一群人,看似新颖,实则“万变不离其宗”,考查的依然是知识点。
备战法考,总而言之一句话,想要平稳上岸,夯实基础是关键!只有基础打牢,才能以不变应万变,从容应对法考。
正在备考的过儿们,3月是打基础的黄金月份,如果可以把握住3月,那会让后续的备考轻松许多。
为了让大家充分利用时间,高效复习,小蓝分别就法考基础、是否在职、法本/非法本、每天复习时间等维度进行了分类,针对不同人群规划了不同的备考计划,力求让所有考生都能“对号入座”,找到最匹配自身实际情况的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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